全國已明確331名省級河長
點擊:時間:2017-12-21
新華社:全國已明確331名省級河長
中央決定全面推行河長制一年來,全國已明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近31萬名,其中省級河長331名,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進展超出預期。
記者19日從水利部獲悉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一年來,省級、市級、縣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全部印發實施,98%的鄉級工作方案已印發。除新疆外,30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四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全部印發。23個省份明確今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。遼寧、黑龍江、廣西、陜西、西藏、甘肅、青海、新疆等8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明確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。
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規定,各省區市要設立總河長,總河長由省委書記或省長擔任,各省級行政區域主要河湖河長由省級領導擔任。河湖流經市縣鄉要分級分段設立河長并由同級黨政負責人擔任,有的由同級人大、政協負責人出任河長,但不能由部門負責人擔任。目前全國已明確省、市、縣、鄉四級河長近31萬名,其中省級河長331名。各地因地制宜設立村級河長近61萬名。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設置了省級河長制辦公室。
(轉載自新華社)